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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8日
我市先行先试推动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
以高质量供给满足居民高品质住房需求,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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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任斐报道)10月17日,记者在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关于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政策》政策吹风会上获悉,近年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让人民群众住上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为出发点,积极先行先试推动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
  加大政策供给。先于省内其他城市出台《滨州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意见》,从实施产城融合、强化规划引领、规范设计标准、使用绿色节能技术、保障施工质量、加强交付管理、提升物业服务等方面发力,全方位提升规划设计和建筑品质,促进行业转型高质量发展。配合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等出台《关于促进新建住宅项目品质提升的土地和规划管理措施》,在优化容积率、设置专有庭院、降低企业一次性拿地成本等方面,出台了一批利好政策。结合本次政策优化调整,为有效满足购房群众改善型住房需求,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在不突破现行政策的前提下,对于高品质住宅项目在优化容积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融资、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等方面给予支持。
  抓好示范引领。我市房地产企业准确把握市场趋势、树立精品意识,持续提高楼盘品质、物管管理和周边配套,2023年以来,我市丰泽嘉苑项目成功入选国家“广厦奖”候选项目,金西壹号二期项目入选山东省高品质住宅第一批试点项目。今年8月份,在企业申报、县(市、区)推荐、专家集中评议的基础上,确定建大悦府、滨和德馨府等10个项目作为我市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第一批),成功举办发布仪式,启动滨州市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和美画卷·宜居滨州”系列宣传活动。从已推出市场的8个项目销售情况看,国庆节期间有效到访客户超1500组,市场反响良好。同时,择优推荐汀岸春晓、千乘润府等4个项目参加第二批山东省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评选。
  完善保障措施。加强项目监管,印发《滨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对全市所有在建在售项目逐一落实“一官两员”、包保责任制度,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组织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公开招投标,保障预售资金安全。严把质量交付,加强质量问题管控,健全完善商品住宅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责任信息档案和质量信息公示等制度,强化质量主体责任追溯;修订《滨州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现售)范本》,将交付房屋满足“交房即交证”条件作为交付必选项,解决购房群众在办证过程中的“中阻塞”问题。提升物业服务,规范和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合同签订、企业选聘和更换等制度,大力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物业企业前期介入。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织各县(市、区)持续开展滨州市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市新建商品住宅品质,以高质量供给满足居民高品质住房需求,推动我市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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