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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滨州“硬核”举措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文章字数:614

  本报讯(记者 宋静涵报道)近日记者了解到,围绕贯彻落实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我市出台相关配套措施。
  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予以补贴。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对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政策实施期间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均按上述标准予以补贴。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消费者,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支持汽车置换更新。对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规定范围内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并购置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的,予以一次性补贴。
  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8类家电产品的给予以旧换新补贴,予以产品销售价格15%的补贴。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予以产品销售价格20%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予以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置智能家居产品,购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的,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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