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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09日
博兴县检察院构建多维度、全方位、立体化涉老检察权益保护体系
聚焦老年人权益保护 打造司法护老基层样本
文章字数:1,589
  本报博兴讯(通讯员林一诺报道)近年来,博兴县检察院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坚持“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工作理念,构建多维度、全方位、立体化的涉老检察权益保护体系,努力为涉案老年人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检察服务,为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优解。2021年,该院办理的支持老年务工人员起诉维权讨薪案入选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全流程保障涉罪老人诉讼权利
  梳理案件线索,掌握犯罪特点。博兴县检察院成立老年人犯罪特点统计分析小组,对近5年受理的171件老年人犯罪案进行梳理研究,通过大数据分析、小组研判等方式,得出所涉罪名集中在侵财类犯罪和轻微暴力犯罪。犯罪原因多为法治观念淡薄、生活压力大、情绪控制能力减弱,并集思广益提出防控策略,制定刑事诉讼权利全流程保护方案。严格处置规范,提高办理效率。严格诉讼处理时限,要求十五日内对轻微犯罪案件作出处理决定,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危害不大且认罪认罚的依法从宽处理,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注重发挥预防教育作用,主动适应老年人身心特点,进行释法说理,保护老年人自尊,提高老年人法律意识。2023年以来,该院审查起诉老年人犯罪案件平均办案时长为19天,主导8起老年人轻伤害案件成功和解,对7名涉罪老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关注心理健康,提供疏导服务。加强被羁押及服刑老年人权益保护,提高羁押场所督查频次,确保场所安全、人员健康。联合司法、律师事务所等专业人员,常态化开展被羁押老年人心理疏导服务,2023年以来,与近10名被羁押老年人进行谈心谈话和心理疏导32次,纠正老年人社区矫正不规范行为6次。
  全链条保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
  全力追赃挽损,保护老人权益。博兴县检察院在办理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案件过程中,坚持办案与追赃挽损并举,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退回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督促退赃退赔等手段,全力挽回受害老年人经济损失。近5年来,办理涉老被害人案件153件,审查起诉坑老害老骗老案件65件112人,成功追赃挽损786.3万元。构建联动格局,开展救助帮扶。构建司法救助“一盘棋”工作格局,与法院、民政、属地等协同联动,对因受到犯罪侵害和民事侵权而陷入困境的老年人,及时开展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对拒不赡养老人、拒不支付老年劳动者工资的案件,依法支持老年人起诉维权。去年以来,救助老年被害人9名,发放救助金23万元,支持14名老年人起诉维权,全部得到博兴县人民法院支持。运用公益诉讼,弥补社会公益。持续深入推进公益诉讼下基层活动,针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等,进行线索追查与法律宣传,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第一时间启动公益诉讼程序。2023年以来,开展公益诉讼基层行宣传活动20余次,为养老机构环境整治等注入检察动能。
  全方位开展涉老案件综合履职
  组建办案团队,畅通维权通道。博兴县检察院成立由检察、司法、民政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涉老案件“仁孝检行”办案团队,实现涉老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履职。在检察服务中心设立老年维权绿色通道,专门负责涉老案件控告申诉、法律咨询、材料收转等工作。目前,办案团队共10人,受理涉老案件30余件,为40余名老年人成功维权。加强部门协作,构建维权网络。加强与政法机关、妇联、基层组织的日常交流和办案合作,经常性进乡村、进社区、进养老机构,联动开展普法宣传,通过讲解老年人权益保护知识、公布涉老案件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涉老案件“以案释法”,引导老年人合理诉讼、依法维权。自办案团队成立以来,联合公安机关、金融监管部门等单位开展宣传活动近10次,受益老年群众百余人。强化案后回访,提升检察温度。建立涉老案件专项台账,按照时间、类型、办理难度等维度,细化案件分类整理,为案后回访提供抓手。以涉案老人为中心,将邻居、同事等纳入回访范围,动态掌握涉案老年人案后生活状况,及时解决实际困难。2024年以来,回访涉案老人13人,帮助解决问题15个,用检察真情传递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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