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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09日
“收房即拿证”让群众住得踏实
李伟伟
文章字数:851
  过去这些年,很多买房人从买房难、贷款难、精装难、交付难一路走来,往往最后“明明是自己的房子,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聚焦新建商品房交房后群众办证难问题,近日,《滨州市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滨州市新建商品房实现“收房即拿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会议要求,构建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和房地产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滨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坚持“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滨州市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开发企业在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时,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确定“收房即办证”时间;在集中交房的时间内,根据购房人需求安排现场服务。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备相关办证材料、提供场所、设备;不动产登记机构联合税务部门延伸登记系统、安排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购房人、开发企业、登记机构三方联动,实现“一手拿证,一手领钥匙”。
  目前,滨州市已全面开展新建商品房全预告登记,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能够同步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在完成网签备案后,可以将预告登记所需资料和网签备案结果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预告登记并核发电子证明,实现了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及预告登记同步申请,全程网办,实时共享。
  秉持“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理念,我市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推动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其中,构建起房地产规范管理和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并进一步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推行“多测合一”,全面提升房地产领域为民利企服务能力和水平。
  对于购房群众,在交接新房钥匙的同时就能拿到“红本本”,直接消除了拿不到不动产权证书的后顾之忧,不必再为阻碍落户、子女上学、银行贷款等相关事宜闹心,也有效避免了后期产生矛盾纠纷。这不仅实现了业主住权与产权同步,保障了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也能真正保障购房群众住得踏实、睡得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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